
芬诺唑 4%+氰氟化物 16% ME
使用范围及使用方法
作物/地点 | 控制目标 | 剂量(制备剂量/公顷) | 申请方法 |
稻田(直播) |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| 375-525毫升 | 喷 |
使用技术要求
1.本品施用技术要求较高,施用时应防治在水稻5叶1穗后,确保水稻安全。
2.施药前将田水排干,施药后1-2天复水,保持3-5厘米浅水层,持续5-7天,水层以淹没稻心和叶片为宜。
3、喷雾需均匀,避免重喷、漏喷,不要随意加大用量。5片叶以下的水稻幼苗禁止使用此药。
4、用药最佳时期为芋种2-4片叶时。杂草较多时,应适当增加用药量。每亩对水30公斤,均匀喷洒茎叶。避免药液飘移到小麦、玉米等草类作物田间。
产品性能
本品专用于水稻田除草,对后茬作物安全。可有效防除一年生禾本科杂草、稗草、猕猴桃、二穗雀稗等。随着草龄增加,用量应适当增加。本品经茎叶吸收,经韧皮部传导,在杂草分生组织细胞分裂生长无法正常进行时积累。
防范措施
1.每季最多使用一次,喷药后水稻叶片可能出现少量黄斑或白斑,一周后即可恢复,不影响产量。
2.水稻收获期,收割施药后如遇大雨,应及时开垦田地,防止田间积水。
3.包装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能移作他用或随意丢弃。施药后应彻底清洗施药机具,剩余药液和冲洗施药机具的水不得倒入田间或河流中。
4.配制和运输本剂时,请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品。
5.使用本产品时,应佩戴防护手套、口罩,穿着干净的防护服。工作结束后,应用肥皂和水清洗脸部、手部及暴露的部位。
6.避免与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。
7.禁止在水产养殖区、江河池塘附近使用。禁止在江河池塘等水体中冲洗施药器械。禁止在有鱼、虾、蟹等水生植物的稻田中使用。施药后的田水不能直接排入水体。禁止在有赤眼蜂等天敌释放的地区使用。
8.不能与抗阔叶杂草的除草剂混用。
9.在干燥条件下可使用高浓度的核准剂量。
中毒急救措施
中毒症状:代谢性酸中毒,出现恶心、呕吐,继而出现嗜睡、四肢麻木、肌肉震颤、抽搐、昏迷,严重者可出现呼吸衰竭。如不慎溅入眼睛,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;如接触皮肤,应立即用清水和肥皂清洗。如吸入,应移至空气新鲜处。如误食,应立即持标签送医院催吐、洗胃。洗胃时切忌用温水。也可使用活性炭、泻药。无特效解毒剂,对症治疗。
储运方法
包装后应贮存于通风、干燥、防雨、阴凉的库房内,远离火源、热源。储运过程中应防潮、防晒,避免儿童接触,并加锁。不得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混储混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