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美兰集团:关于股份回购通知债权人的公告
公告编号:2025-011
证券代码:430236 证券简称:美兰股份 保荐承销商:中泰证券
创新美兰(合肥)有限公司
关于股份回购通知债权人的公告
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,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。
1. 通知债权人的事由
创新美兰(合肥)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于2025年2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,并于2025年2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,审议通过了《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》(以下简称“本次回购股份计划”)。本次回购股份计划详情请见公司于2025年2月1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(www.neeq.com.cn)发布的《回购股份计划公告》(公告编号:2025-005)。
根据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公司将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做市方式回购公司股份,用于注销及减少注册资本。根据股份回购方案内容,回购价格不超过5元/股,预计回购总额不超过40,000,000.00元,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。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不少于4,000,000股,不超过8,000,000股,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7.54%-15.07%。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完成的实际情况为准。
2. 债权人需要了解的相关信息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规定,“公司应当自股东会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,并于三十日内将决议在报纸或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告。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,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,有权要求公司偿还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。”因此,公司债权人可以按照上述时间要求,持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,要求公司偿还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。债权人未在期限内向公司申报债权的,不影响债权的效力,相关债务(义务)由公司继续按照原债权文件的约定履行。
公告编号:2025-011
公司已于2025年2月27日在《安徽日报》上披露了《回购暨减资公告》。
债权人可以通过现场申报或者邮寄申报的方式申报债权,具体方式如下:
1.申报时间
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4月15日,每个工作日9:00-12:00,14:00-
17:00。
2.联系方式
联系人:王丁
联系电话:0551-68500930
联系地址:合肥市蜀山区小庙产业集聚区公司行政楼二楼办公室。
三、索赔申报所需材料
公司债权人可以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、合同、协议及其他能证明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有效证件原件及副本,申报其债权。债权人为法人的,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副本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;委托他人申报的,除上述文件外,还须携带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、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副本。债权人为自然人的,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副本;委托他人申报的,除上述文件外,还须携带授权委托书、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副本。
4. 其他
如通过邮寄方式申报,申报日期以邮戳日期为准。请在信封上注明“认领申报”字样。
特此公告。
三、备查文件
公司于2025年2月27日在安徽日报刊登的《创新美兰(合肥)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及减资的公告》
创新美兰(合肥)有限公司
董事会
2025年2月28日